多年好友提供毒品通緝犯住處 幫藏匿收生活費被判刑2月

台中市徐姓男子与遭毒品通缉的黄姓男子是多年好友,除提供自己住处给黄与其女友居住外,还帮黄租赁另间房屋居住,代价是由黄提供毒品、支应生活费。警方根据手机发话位置等资料,查缉黄到案后,发现是徐在期间协助藏匿黄,徐被检方依藏匿人犯罪起诉,一审判徐2月徒刑,可易科。

判决指出,台中市徐姓男子(57岁)与苗栗县黄姓男子是多年好友,黄在今年2月间得知,自己已因涉及多起毒品案件,遭检方传唤不到庭后,发布通缉,黄要求徐提供藏匿地点,徐将住处提供给黄与黄的女友,代价是黄提供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供徐施用,也帮徐支付平常生活费用。

徐男先提供原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给黄与其女友居住,后来该房产遭拍卖后,徐再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承租房产后,继续供黄等人藏匿,不过警方依照手机发话位置等纪录,循线查缉黄到案,协助藏匿黄的徐男,也被依涉嫌藏匿人犯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后起诉。

台中地院审认,徐男明知黄男是警方依法急欲查缉的通缉犯,但仍提供处所供黄等人藏匿,造成警方追缉困难,妨害国家司法权的行使,行为不该,考量徐已在案件审理时,坦认犯行,依收入、职业等情状,以藏匿人犯罪,判刑2月,可易科6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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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徐姓男子涉嫌藏匿遭通缉的黄姓友人,一审判徐2月徒刑。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