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猛抓她屁股还握手喊「我像妳老公」 正妹女超商店员怒告

一审认定,童男有酒驾前科,却于假释期间再犯,已属于累犯须加重刑责,依性骚扰罪,累犯,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约9万元与上诉。(本报资料照)

有酒驾前科的童姓男子,今年2月到台中市某超商购物,见长相清秀的女店员,竟伸咸猪手摸其臀部1下,还摸女方的手说,「我很像妳老公」,女店员吓到赶紧报警;童男在一审审理时坦承犯行,且愿意赔偿10万元,后来又改口说,无意赔偿,法官认为童态度不佳,依性骚扰罪,累犯,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约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47岁童男于2020年间,因2度酒驾触犯公共危险罪,遭台中地院判刑1年3月,2021年11月缩短刑期假释,未料,童于今年2月间到某超商,见女店员从仓库走出,趁其无防备,触碰女店员臀部1下,接着握着女方的手说,「妳眼睛很漂亮,我很喜欢妳,我很像妳老公」,女店员认为被冒犯因而报案。

一审法官认为,童男虽然坦承犯行,但他于今年7月与被害女店员协商,愿意在7月底支付(赔偿)女方1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却没履行承诺,待8月又反悔说,等他出狱再赔偿,之后又改口说,不想赔偿,认为童男的犯后态度不好。

一审法官认定,童姓男子只为逞私人欲望,便随意乱摸女店员的屁股,欠缺尊重女性性自主权的观念,让女店员身心受伤,且童男又有酒驾前科,却于假释期间再犯,已属于累犯须加重刑责,依性骚扰罪,累犯,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约9万元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