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飞官儿殉职获国赔 父斥:空军要长进、别再卸责

3年前殉职的飞官吴彦霆,当初演训驾驶的机号6685的F-16战机,被航迷拍到在花莲上空飞行。(民众提供)

花莲空军F-16战机少校飞官吴彦霆(翻摄脸书)本报资料照片

空军F-16战机于107年发生撞山意外,飞官吴彦霆殉职,吴彦霆的父母之后请求国家赔偿。吴父今天获知胜诉后说,意外责任不能全推给已粉身碎骨,连尸体都找不到的人。

吴彦霆的老家在宜兰,吴父接受媒体联访时说,儿子报考空军报效国家,他也一向支持空军,想不到意外发生后,有空军高层竟说「吴彦霆有偏离航道」、「最后20秒吴彦霆有足够时间飞越过五分山」、「失事是个人因素」,这种说法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让人无法接受。

吴父表示,空军要有长进,要有进步,不能把事故责任推给「已粉身碎骨,连尸体都找不到的人」。

吴父说,空军要有担当、要自己检讨,战管若做得不好就要训练。他提出国赔不是为了钱,心中有不服气,提出国赔获得新台币1元也是胜诉,希望空军可改进、更茁壮、更好。

吴彦霆于民国107年6月4日驾驶F-16战机执行汉光演习任务时,在新北市五分山失事殉职。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国防部空军司令部应赔偿新台币466万4655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