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中200!妹子「1原因」领钱被挡下超崩溃:只有我不知?

一位女网友中了发票200元,却因为消费金额是0元而无法兑奖。(示意图/达志提供)

台湾人消费时常常会收到统一发票,若能顺利中奖对于生活开销不无小补。一位女网友表示,最近她发现自己的0元发票中了六奖200元,没想到到超商换钱时却被挡下。原来依照统一发票给奖办法,发票没有金额或载明为零元、负数,不适用给奖的规定,让她崩溃直呼「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不知道这个常识」。

原PO在Dcard发文表示,她先前在博客来消费,使用各种礼券后消费金额为0元,该张发票幸运中了200元,不过去了超商却一直没办法顺利领出来,一查相关规定才知道,原来0元发票不可以兑奖;原PO提到,她询问身边亲友后发现,原来爸妈、朋友都没有人知道这个规定,所以才会发文提醒大家,使用折扣券最好别折抵光全部消费金额,「如果不是200是1000万就真的要哭出来了」。

对此,许多网友纷纷回应,「一直都是这样喔,所以为了保有领奖资格都会建议还是付一点小钱,避免中大奖而不能领的悲剧」、「还好只是200元,当作花200学经验」、「一直都这样,所以用礼卷消费我通常会保留个100付现金」、「天哪我也不知道⋯⋯还好我从来没有0元的发票」。

事实上,根据统一发票给奖办法第11条,统一发票有11种状况无法兑奖,包括:

一、无金额,或金额载明为零或负数者。

二、未依规定载明金额或金额不符或未加盖开立发票之营利事业统一发票专用印章者。

三、破损不全或填载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但经开立发票之营利事业证明其收执联与存根联所记载事项确属相符经查明无讹者,不在此限。

四、载明之买受人经涂改者。

五、已注明作废者。

六、依各法律规定营业税税率为零者。

七、依规定按日汇开者。

八、漏开短开统一发票经查获后补开者。

九、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营业人者。

十、逾规定领奖期限未经领取奖金者。

十一、适用外籍旅客购买特定货物申请退还营业税实施办法规定申请退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