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瑞穎申請任亞衛董事、董事長職務 NCC今日駁回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亚洲卫星电视向NCC申请变更公司负责人,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今(6)日决议,驳回范瑞颖任该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并附附款许可其他董事、监察人及总经理变更;不过,亚卫所属的「寰宇新闻台」评鉴案,NCC则给予「合格」评鉴。
NCC指出,范瑞颖现任东森电视董事职务,另于去年受泓顺投资指派担任中嘉董事职务,案涉广电产业的水平及垂直整合,若NCC许可范瑞颖担任亚卫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范瑞颖将可实质参与「东森新闻台」、「东森财经新闻台」、「寰宇新闻台」、「寰宇新闻台湾台」及「寰宇财经台」计5个卫广新闻、财经新闻频道及国内12个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台经营,考量此类经营型态对产业整体发展的影响,NCC依卫广法规定驳回此部分申请。
亚卫也申请变更董事为禾丰传媒投资指派的代表人黄东烈、祝艺、陈建甫、林辉煌,并申请变更监察人为沈承丰、申请变更总经理为周欣怡部分;NCC说明,依行政程序法规定,受益人如对重要事项提供不正确资料或不完全陈述,其信赖利益不得保护,NCC得依职权续为办理。
就外界盛传该公司股东涉借名及代持情事,NCC于审查过程中多次请亚卫就前开事项提供相关说明,该公司均否认,NCC依卫广法第15条、行政程序法第96条规定附保留许可废止权之许可,附款内容为:「本届董事任期内,该公司应于每年股东常会开会前15日内提供股东名簿予NCC,并向该会说明该公司股份之实质受益人,该公司如未履行,或有具体事证显示该公司上层股东涉有代持或借名情事,该会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得废止原处分。」
另外,有关亚卫公司所属他类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寰宇新闻台」评鉴案,NCC表示,经委员会议审查该公司提交资料,评鉴结果为「合格」,该公司并应依总评意见确实办理,含持续投资新闻人力、设备、节目及内容,降低所属新闻频道节目共用情形,制播房地产新闻,落实多方事实查证、平衡报导,以避免违反平均地权条例第4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