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周年 中检与犯保协会举办经验分享会

▲台中地检署与犯犯保协会共同举办「『不再隐形的被害人』实务交流暨经验分享会」。(图/犯保协会提供)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因应《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新法上路即将满周年,台中地检署上月27日与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中分会(下称犯保协会台中分会)在文化部文化资产局衡道堂共同举办「『不再隐形的被害人』实务交流暨经验分享会」。活动由律师陈怡成担任引言人,阐述「以人为本」的司法制度,并分享台中地检署与犯保协会台中分会在「国民法官法案件被害影响陈述程序」及「修复式司法」的合作经验。

第一场次由律师廖怡婷和检察官黄芝玮主讲,他们以国民法官真实案例,说明本署国民法官专组(下称国法专组)与犯保协会台中分会如何在「感动与信赖」的目标下联系互助。廖怡婷律师分享了国民法官法案件中被害影响陈述的实务经验,并说明了被害人家属在案件中的心路历程与转变。

第二场次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与国法专组执行秘书检察官张凯杰主讲,他们以生父虐儿致死的国民法官实例案件,说明本署、家防中心、犯保协会台中分会如何跨机关合作保障被害儿童权益。

第三场次由台中地检署修复式司法团队分享推动修复式司法的成功经验。主任检察官黄嘉生简介台中地检署修复式司法运作模式,检察官白惠淑则分享了在案件量吞没的时代,为何愿意将家暴案件转介修复式司法的动念契机,以不同的立场与角度,分享其投入修复式司法的缘由与案件体会。

台中地检署表示,本署对于犯罪零容忍,但也认为司法应有人性关怀,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加害人能重新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与和谐。法务部郑铭谦部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即指示「柔性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应结合犯罪被害保护协会等单位,提供温暖有感的柔性司法措施。本署将持续推动并深化精进各项司法保护工作,以人为本,连结各方面社会安全及预防网络,让人民能够安心、社会能够安定、生活能够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