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猪瘟病毒入侵 新北发放消毒水给130家猪农
新北市动保处提供消毒药水及除虫器供猪农消灭潜在非洲猪瘟媒介。(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动保处人员进行养猪场访视。(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为避免我国沦为非洲猪瘟疫区,农委会昨宣布30日起禁止厨余养猪1个月,违者最重罚300万元,新北市非洲猪瘟灾害应小组已发文通知辖区130家养猪户,并提供猪农消灭壁虱的消毒药水,要求每周清消一次,以防堵潜在感染途径。
新北市动保处指出,非洲猪瘟病毒在冷冻猪肉存活时间可达1000日、冷藏猪肉100日、猪舍30日、粪便11日,病毒可经由感染病猪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传播,连平时在犬猫身上常见的壁虱也是传播媒介。养猪场猪只可能经由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软壳壁虱」叮咬而感染,腐蝇也能携带病毒1至2天,病毒也会被人及其穿着衣物鞋帽,畜牧场的车辆、器械,以及受污染的厨余、饮水所传播。
动保处表示,台湾夏季炎热,畜牧场平时就可能有壁虱及其他节肢动物存在,扑灭传播途径也是防堵非洲猪瘟传播重要关键,因此发送捕蝇纸、消毒水给猪农,要求畜牧场每周三扩大环境消毒加强全场病媒扑灭,让非洲猪瘟病毒无所遁形,并提醒养猪农民,自主落实猪场人、车,包含运猪车、饲料车、化制车及访客车辆等门禁管制、场区定期清洁消毒,维护猪只安全。
新北市有130家养猪场,厨余饲养84家,饲料饲养46家,19日越南走私肉制品发现含有非洲猪瘟病毒后,动保处立即与农业局、环保局组成联合稽查小组,近日除进行越南小吃店、传统杂货店、贩卖越南食品店查核,也稽查养猪场厨余使用及猪只健康访视,确认落实执行消毒作业,其中,万里区某养猪场因未持有厨余再利用检核登记,却违法使用厨余饲养,已依《饲料管理法》裁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