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福岛食品管制、产业高度互补 台日EPA露曙光

范振国于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应询表示,台湾与日本互为第三大、第四大贸易伙伴,台日EPA从2014年就开始召开,双方以「堆积木」方式进行。目前为止已经签署投资协议、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关务协定等,累积成为台日未来洽签EPA的重要基础。

范振国指出,今年2月于台北举行的第6届EPC,当中有很重要的进展,即政府在今年9月再一次放宽日本福岛5县食品管制,在双证明前提下,不限品项,只要在日本可以贩卖,台湾就可以进口。

范振国表示,此举获得日本政府高度肯定,加上台日产业具有高度互补性,强化经贸关系不只是有利于台湾,也有利于日本,在此前提之下,未来台日双方会在EPC平台,持续就台日签署EPA进行细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