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公安在“夏季行动”期间连续救助两只国家级保护动物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方山县连续发生了两起警民合力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暖心事件。

2024年7月6日,家住方山县城附近的居民郝先生在洗车时,意外发现了一只鸟类,通过查询是一只珍稀的北京雨燕。北京雨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该群众认识到其重要性,准备报警时遇到正在巡逻的民警。巡逻民警了解事情的起因后,迅速与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

随后,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这只北京雨燕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幸运的是,它身体状况良好,具备放生条件。在选择合适的放生地点后,工作人员成功将这只北京雨燕放归自然。

2024年7月22日上午,方山县公安局马坊派出所值班民警接马坊镇红崖湾村村民高某某报警称:自家院子里掉落进去一只鸟,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孩子们在手机上搜了一下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并且联系方山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目前:保护站工作人员将燕隼带回了救助点,争取让其早日康复,重返大自然。

该两次事件充分展现了方山县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高效协作。我们相信,在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方山县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更多的野生动物将在这里找到安全的栖息之所。

警方提示:在遇到受伤或迷路的野生动物时,切勿私自捕捉或处理,应当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