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宿猖獗 去年開罰1.3億元
民众出游常会在订房平台搜寻住宿,但房源不一定合法,学者建议政府可与订房平台合作,让合法住宿增加标章或认证。记者林澔一/摄影
根据交通部观光署统计,近年非法旅宿开罚累计金额愈来愈高,去年已达到一点三亿,然而即便祭出高额罚锾,不少订房平台仍能找到这些非法房源,主因多数订房平台为境外公司,不受我国发展观光条例所管;反观观光署推出的星级旅馆评鉴参与家数却是愈来愈少,让合法业者怒批,根本是劣币驱除良币。
春节假期到来,不少民众选择在国内游玩。根据观光署统计,去年未合法列管旅馆有九八五家,占整体逾两成,未合法列管民宿也有五八四家,总计罚锾金额从二○一九年一亿元上升至近一点三亿元。
至于星级旅馆评鉴参与家数则是愈来愈少,一路从二○一五年的六○六家,到去年底仅剩一八三家,仅占总额百分之一点二,且订房平台也有星级评分机制,让观光署推出的星级旅馆评鉴定位愈趋模糊。
中华民国旅馆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洪崇元直言,民众常用的订房网站多属境外公司,因此不受发展观光条例规范,主管机关要查缉非法房源,都是从业者端下手。然而非法旅宿经营成本低,即便开罚也不痛不痒,政府即便修法也是加重取缔合法,只是逼得合法业者转往非法。
洪崇元说,星级旅馆评鉴过去是因应陆客全盛时期,让旅行业者得以依星级来订定价格,却一度发生评审委员假藉评比向业者收取好处,尽管后来改为秘密客评比,随着陆客愈来愈少,不少旅行业者反而以此评鉴向旅宿业砍价,导致一、二星的业者宁可不参加评鉴。
对此,观光署指出,将持续督导地方政府,要求旅宿业者刊登订房广告时,应载明旅馆业或民宿登记证编号。旅宿业者如于订房网站刊登广告,可于主要资讯区明显处揭露旅宿业登记编号,以利消费者辨识。另责成地方政府落实违法旅宿查察业务,不定时搜寻各大订房网,发现有非法旅宿应依法裁处。
观光署表示,立法院近日已三读通过「发展观光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非法经营旅宿业罚锾,自十至五十万元提高为十至两百万元;非法经营民宿罚锾,自六至三十万元提高为十至一百万元,并加重对非法刊登营业讯息者处罚,自三至卅万元提高为十至一五○万元,命移除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