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房贷套数认定新规,已挂出售出租不计入

每经AI快讯,7月2日,佛山住建官微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涉及查询服务部门、查询规则、查询渠道和查询结果适用范围四方面新规,其重点是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挂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居民家庭如果将名下房产通过“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挂牌出售、出租的住房,均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这可以解读为,居民家庭除已挂牌出售、出租的住房之外,名下没有其他住房,再次购买商品房,均按首套购房政策执行,首付只需15%便可。该《通知》的出台,凸显政策是充分考虑到居民购房利益,降低其购房成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