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公司内让女同事坐大腿 妻见4动作放闪气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妻控诉,丈夫阿兴(化名)与女同事小美(化名)有不正当交往关系,两人不仅发生过多次性行为,甚至在公司内拥抱、坐大腿、扣内衣扣、传暧昧讯息,愤而决定对小美提告求偿50万元。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判小美应赔偿人妻15万元较为适当。

▲人妻控诉丈夫阿兴与女同事小美在公司偷情。(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妻在判决书中主张,丈夫阿兴与小美是同事关系,今年1、2月间两人发展出不正当交往关系,不仅发生多次性行为,甚至在公司内做出拥抱、坐大腿、扣内衣扣、传暧昧讯息等行为,严重侵害到她的配偶关系身分法益,因此决定对小美提告求偿50万元。

面对上述指控,小美经过法院合法通知,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人妻则拿出LINE对话纪录截图、定位截图等证据,阿兴也到庭具结作证。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小美明知阿兴已婚,仍与对方发展出「超友谊」的关系,确实侵害到人妻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考量到双方的学经历、经济状况、财产所得等因素,最终判小美应赔偿人妻1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