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争取在2024年内完成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提出国家医保局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经国家医保局同意,目前北京、广西等已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我局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函》(医保办函〔2023〕4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临床实际需求、诊疗能力等情况,已多次深入已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对辅助生殖项目内涵、价格开展调研同时对准入条件、规则和流程进行研究。

目前正着手按照国家医保局制定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对现行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

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是一项新的政策,从论证到政策出台的环节多、流程长,需要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我局已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争取于年内完成我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并协同配套医保支付政策,做好新旧价格政策衔接,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消息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