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5日起,将包括“取卵术”在内的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3个加收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分别为: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和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人工授精和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3个加收项目分别为:囊胚培养、冻融胚胎、卵子激活。

同时,宁夏新增设立了“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慢特病病种,不设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遵照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