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达今年首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

央广网福州6月8日消息(记者龚雯)日前,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共14.15亿元。

据悉,其中12.95亿元用于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一批),由县级根据创建基础、创建成效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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