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咆哮「你胖就大声喔!」台中警大暴走辣椒水狂喷脸 下场超惨

台中市清水分局沙鹿分驻所纪姓员警,遭一名交通违规的女子骂「你胖就比较大声喔!」让他当场大暴走,拿辣椒水狂喷女子脸部。(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中市清水分局沙鹿分驻所纪姓员警,在执行巡逻勤务时,见到一名叶姓女子交通违规,因叶女没带证件双方起争执,后来经过另一名员警处理完成,叶女却情绪激动大骂「你比较胖、你就比较大声喔!」让纪姓员警大暴走,拿辣椒水狂喷叶女脸部,后又抓住其手腕,近距离喷眼部。叶女事后气得提出告诉,最终纪员遭法院依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事发于2023年2月1日上午11时5分许,纪姓员警当天依法执行巡逻勤务,见到一名叶姓女子有交通违规情形,便上前依法取缔,不过叶女因未携带身分证件,因此双方爆发口角。纪员请另一名蔡姓员警到场协助,叶女则告知蔡其身分证字号与姓名,完成警员告发程序。

然而,叶女准备离开现场时,突情绪激动,对着纪员大骂「你很胖,你很好认、你比较胖、你就比较大声喔」等语,质疑员警的执法态度,纪员明知叶女仅口头咆哮,且现场还有3名警员在旁支援,并无急迫或其他有使用防护型喷雾器的必要。接着,纪员未先口头警告,直接朝叶女的脸部喷洒防护型喷雾,叶女双眼疼痛、用手护住眼睛,纪员见状则抓住其手腕,再拿防护型喷雾近距离喷洒其眼部,导致叶女右脸部、眼部红肿及右手腕瘀伤等伤害,并妨害自由离去的权利。

台中地院审理,纪员否认有伤害及强制之主观犯意,他解释「叶女当时情绪激动辱骂我,我认为她是妨害公务,以现行犯逮捕,并依法使用械具」等语,但法官认为,警察若无法查证身分时,将该人民带往勤务处所查证,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强制力,均应遵守比例原则,加上使用防护型喷雾器应先口头警告等,最终纪员被依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