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帮儿子前女友剪下隆鼻假体 害罹蜂窝性组织炎遭诉
孙姓妇人因喜爱医美自行从事手术被控过失伤害。(资料照)
孙姓妇人见儿子的游姓前女友曾动过隆鼻手术,自己又对医美很有兴趣,去年7月5日提议用刀割开眉心的皮肤,剪下隆鼻假体,可改善肤质,但经过了20天,游女的伤口不断的渗出组织液,孙妇又说「需要时间复原」,游女怀疑前男友的母亲是密医,担心毁容,因而提告,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过失伤害罪起诉。
孙姓妇人因喜爱医美整型,在家中摆放各式器材,多次在家中帮儿子的游姓女友施打针剂,并传讯息给游女称自己有政府发给的执照,让游女误信孙妇对于美容事务很有研究。
游女原本与男友同住,去年5月搬离后,6月认为自己施打针剂没有功效,皮肤并未恢复先前模样,孙妇听闻后,坚持鼻头上有白头粉刺,竟声称刀具割开就能消除,因而在游女的脸部、靠近鼻头及眉心交接处,剪下之前隆鼻的假体一小角。
孙妇坚持是白头粉刺,并告诉游女「你来,我给你拿掉」,去年7月初,在鼻梁处割出伤口,挤出假体并剪下一角。直到7月26日,游女伤口仍没有复原,持续渗出组织液,不得已才求助医师,合格医师表示有内部发炎问题,孙妇还说「需要时间复原,可以来给我看看」气得游女提告伤害、违反医师法。
检察官为了调查孙妇是否有从事医疗行为,搜索孙妇位在内湖的住处,发现很多针筒、器材等,并未发现有收取费用,或是帮助其他人整型,并无违反医师法,但用刀割眉心切假体,确已造成游女受伤,依过失伤害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