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偷人妻17年 「风流债」儿子还

▲婚外情。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一位张姓男子跟洪姓女子发生婚外情17年,张男过世后,正宫仍无法原谅提告;而洪女的先生也向张男提告求偿,但张男已经过世,法院判赔张男的继承人、张男儿子必须赔偿。

根据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是在跟妻子共同经营的卡拉ok店认识洪姓小三,洪女也是已婚身分,但张男跟洪女发展婚外情,时间长达17年,让正宫、洪女配偶都陷入精神煎熬。

张男正宫因丈夫不伦,向洪女求偿20万元。洪女丈夫许男,得知妻子的外遇后,向张男的继承人、他的儿子,提出60万元的求偿。许男表示,他与洪女婚后育有多名子女,感情一直很好,并且知道张男与洪女在桃源区的制茶厂合作,却未曾想到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越了工作伙伴。

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据张男的女儿证词,认定张男知道洪女已婚,尽管张男已经因为癌症过世一年多,但仍判决张男儿子需赔20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