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错以为作废撕毁选票 高市旗津妇人遭法办

59岁蔡姓妇人因公投票盖错章,向选务人员要求换一张新的选票遭拒,竟当场将选票撕毁,员警带回侦办。(高市鼓山分局提供/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市旗津区福寿宫投开票所下午3时许发生撕毁选票事件,59岁蔡姓妇人因公投票盖错章,向选务人员要求换一张新的选票遭拒,竟当场将选票撕毁。现场主任管理员立即通知警卫人员查处,并由鼓山分局旗津所员警前往带所侦处。

依据选罢法规定,撕毁选票可处5000至5万元罚锾,警方请示驻区检察官后,全案依违反选罢法移请选委会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