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辆噪音及交通事故头号元凶 南警加强取缔保障道路安全
▲市警二分局联合交通警察大队、环保局、监理站等单位,于29日晚间在中西区民权路4段中油安平古堡站前执行「环警监联合稽查」专案勤务。(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改装车辆除了制造噪音,造成邻近居民生活困扰外,亦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肇因之一、为防制改装车辆层出不穷,市警二分局联合交通警察大队、环保局、监理站等单位,于29日晚间在中西区民权路4段中油安平古堡站前执行「环警监联合稽查」专案勤务,4小时共计举发违规19件。
本次「环警监联合稽查」专案勤务主要针对改装车灯(LED、HID)、设高音喇叭、排气管(翘管、无隔热防护装置、拆除消音器)、无照驾驶等恶性违规进行取缔。员警执行专案勤务中,主动拦查一辆配有改装车灯之机车,该车灯因光线强烈且直射眼睛,易造成强烈眩光,严重影响用路人视线,影响交通安全。本次专案稽查成果显著,共计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18条取缔改装车辆18件以及通报改装排气管噪音车辆1件。
第二分局持续强力取缔改装车辆、酒后驾车及易肇事路口之精准执法。查处改装车辆部分,自2024年迄今针对明显且事实明确之擅自改装汽车设备违规,迳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18条举发共计93件,另完成搜证并通报环保局、监理站实施召回检验共计261件。
第二分局表示,为了保障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继续加大对改装车辆的取缔力度。不当的改装车体、电气设备,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可处新台币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罚款,并责令检验。而改装排气管之部分,除违反「噪音管制法」,另亦可能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及第43条,最重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之罚款。呼吁广大车主遵守交通法规,切勿盲目追求个性化改装,而导致车辆安全结构减弱,更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台南市政府与二分局将持续加强对改装车辆及酒驾的取缔,携手共同维护道路安全,共创美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