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14条措施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政府系统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出台14条措施,扎实推进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一线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干事创业。
政策性文件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
《措施》提出,落实政府发文集中立项制度,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政府发文计划并印发执行。严禁传达贯彻文件层层转发、多头转发,公开发布或由省级直接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不再转发。国务院文件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原则上只由省级配套;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制定配套文件。政府各部门报送的工作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并严控频次。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向下一级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或者在文件中提出指令性要求。除工作规划、应急预案等特定体式文件,政策性文件、综合类报告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说明的以附件形式反映。
每月确定一周不安排区域性、系统性会议
《措施》明确,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召开的全域性会议(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次。对主题相似、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一般合并召开、接续召开;以视频会议方式直接开到县一级的,不再层层开会;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布置。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确定一周不安排区域性、系统性会议。
《措施》提出,全省性大会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5人,非重要审议事项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专项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减少陪会;行业性、业务性会议原则上只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单个调研点每年承调不超过50次
《措施》提出,要提升督查质效。督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变更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得要求印制接待手册、观摩手册等资料;不得超出实际要求索要台账资料,村一级原则上不查阅书面资料;不得简单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台账登记、学习笔记等作为督查检查评价的标准。原则上50%以上的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市、县政府统筹安排调研地点,单个调研点每年承调不超过50次。原则上政府各部门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开展针对基层的调研活动。简化接待工作,不搞迎来送往,减少人员陪同,部门调研只安排1-2名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市、县政府领导不陪同。
不得在工作群组中要求点赞投票
为加快甘肃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措施》要求,有效解决政务应用程序重复建设、功能交叉、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同时,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规范化管理,不得强制推广下载、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要求定期登录打卡等,不搞评比评选。不得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工作群组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晒工作痕迹。不得在工作群组中随意摊派任务、要求点赞投票。(来源:中国甘肃网 陈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