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两岸融合 推出15条措施
福建省27日进一步宣布四方面共15条细化措施,包括便利台湾民众往来及生活、鼓励就业创业、深化闽台经贸合作,及推动涉台法治建设。图/中新社
大陆9月推出支持福建探索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后,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27日进一步宣布四方面共15条细化措施,包括便利台湾民众往来及生活、鼓励就业创业、深化闽台经贸合作,及推动涉台法治建设。
中新网报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于9月推出,为此福建拟举办系列记者会,推动意见落实落细,27日是该系列记者会的第一场。
陈志勇表示,近期,福建有关部门聚焦广大台胞需求,立足增进台胞福祉,研究制定一批政策措施,共四方面15条。在便利台胞往来与生活方面,4项措施是改善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为台胞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提供便利、便利台胞在闽交通出行,及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平台」。
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方面,3项措施为实施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一清单、三优先」管理、推出「台农贷」线上办理升级版,及金门与马祖企业与在福建注册的台企可申报「福建老字号」。
在鼓励台胞就业创业方面,5条措施包括各地市为赴闽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技能资格范围、将在闽台湾教师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开通台企注册业务「全程网办」。
在推动涉台法治建设方面,福建推出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提供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服务、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管道3条措施。
陈志勇表示,15项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准备,下阶段福建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推出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