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两岸融合 福建再推22条措施

大陆在今年9月已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随后在11月底,公布四方面共15条细化措施,包括便利台湾民众往来及生活、鼓励就业创业、深化闽台经贸合作,及推动涉台法治建设。

而28日福建公布的22条「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拓展到不同领域,冀望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格局。

界面新闻报导,在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方面,新规提出,要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包括增加「小三通」航线、加密闽台空中直航连接等。

在闽台产业合作升级方面。新规指出,要建立闽台融合发展重大专案清单。深化闽台电子资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合作。高品质建设海峡两岸半导体产业合作试验区、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等涉台产业园区。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布局建设古雷石化基地重大石化专案、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项目,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福建将依法依规放宽台资台企市场准入限制。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动实施对台小额贸易备案管理等创新发展措施。制定「福建省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条例」,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加强金融对台服务,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设立运作闽台产业融合基金等。

根据「意见」,目标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