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22意見 加快兩岸融合發展
福建透过各种方式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图为12月3日在福州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举行的闽台陈靖姑民俗文化旅游节。(中通社)
大陆福建省28日公布新文件,针对中共中央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22项具体实施意见,从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等层面,具体推出政策。当地官方要求,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福建日报28日消息,12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主旨在于「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文件中提到,要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完善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制度安排、提供更有温度更高效率的涉台司法服务,并要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实施优化涉台营商环境行动、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推进闽台民间基层交流、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
具体而言包含推动加密小三通航线,以福厦枢纽机场为节点,推动加密闽台空中直航连接、制定台湾民间组织在闽设立办事机构实施细则、制定金门与马祖居民享受与厦门、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在平潭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等。
官方在文件中强调,福建的工作目标是闽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进程加速推进,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此前大陆官方9月12日推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大陆国台办副主任潘贤掌9月14日在专题记者会上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