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
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10月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甘肃省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完成470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8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甘肃省持续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在全省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溯源和整治,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完成了986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安全;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纳入监管,保障环境安全。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3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时研判污染风险;以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项目为牵引,督促在产企业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目前,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已得到基本管控。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现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覆盖。围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建设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井460个,形成涵盖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划定了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准确识别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全面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同时,甘肃省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198亿元,支持31个乡(镇)和嘉峪关市全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指导86个县(市、区)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动态管理”,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