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征询SPAC上市意见
先前面对SPAC的借壳上市模式,港交所态度保留,但在新加坡积极推动下,港交所6月份松口表示将在第三季提出咨询意见,也让星、港资本市场这场SPAC之争受到投资者关注。香港信报报导,港交所17日就建议在香港推行SPAC上市机制发文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期为45日至10月31日。
就进行SPAC并购交易前的建议,咨询文件指出,SPAC证券将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进行SPAC并购交易后买卖继承公司的股份则不受此限。SPAC发起人须符合适合性及资格规定,而SPAC必须有至少一名SPAC发起人为香港证监会持牌公司,并持有至少10%发起人股份。
另在发起人股份上,港交所建议以首次公开发售日期所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为限,SPAC从首次公开发售筹集资金须至少10亿港元。
针对港交所加入SPAC赛局,大陆官媒证券时报16日曾经撰文「SPAC上市竞争升温,香港优势得天独厚」表态支持,文中提到,美国SPAC火热、新加坡正式推出SPAC,认为香港是SPAC上市制度一个极好的「试验田」,预计事成后能够后发先至,吸引更多中资企业赴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