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翻版 绿委林宜瑾涉诈领助理费手法曝光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涉嫌在台南市议员任内诈取助理费,认错后获100万元交保。(东森新闻提供)
图文/镜周刊
台南地检署8月21日对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发动搜索,讯后她遭列《贪污治罪条例》职务诈财罪被告以100万元交保,林宜瑾永康服务处主任黄品瑜遭羁押禁见,本刊调查,林宜瑾在任议员期间,与前新竹市长高虹安一样,先浮报薪资再以回捐方式诈领助理费,不同的是林宜瑾已当庭坦承犯行,并愿意缴回不法所得200万余元,以争取轻判或缓刑;林宜瑾是台南近年来第10位因议员助理费案遭交保的民代。
林宜瑾遭约谈后,隔天清晨获交保步出台南地检署时表示:「坦坦荡荡,法律会还我清白。」但她回到家后随即在脸书发文,「眼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厘清真相,然后赶快把司法资源还给其他更需要获得妥善处置的弊端。」态度已有所不同。本刊调查,检调搜索查到3本关键帐册,林宜瑾当庭坦承犯行,逃过羁押,回到家后即不再强调自己未涉不法。
检调查出,林宜瑾犯案模式,与7月底遭台北地院依贪污罪判刑7年4月的前新竹市长高虹安相同,都是先将助理费报满,再由领到薪水的助理每月回捐5,000至9,000元不等金额当成事务费,用在服务处及办公室的日常开支。遭收押的林宜瑾永康服务处主任黄品瑜,在全案中角色类似高虹安案的行政主任黄惠玟(小兔)负责管帐,因帐册事证明确,黄品瑜却否认造假,因此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台南地检署侦办助理费案8月21日至林宜瑾台服务处搜索,查扣关键内帐。(镜新闻提供)
本刊调查,林宜瑾从台南县市合并之前就涉嫌犯案,任台南县议员期间,依《地方民代补助费条例》每月可向议会申请助理补助款8万元,县市合并后增加至24万元。林透过办公室向议会申报每位助理月薪,约为3万多至4万余元不等,但助理在薪水入帐后,每月须回捐,当成办公室及服务处事务费,每位助理实际领到的月薪为2万余元至4万余元不等。
▲林宜瑾的永康服务处主任黄品瑜(中)遭带回侦讯后羁押禁见。(镜新闻提供)
林宜瑾出身虔诚的基督教家庭,一家都是长老教会信徒。在台南出生长大的她,从小在台语教会接受主日学教育,说得一口典雅流利的台语,后又历经学运、社运、选举历练,让她的台语演说更为洗炼,现场主持功力在同辈民进党人中算是非常突出,是派系着力栽培的中生代成员,如今卷入诈领助理费案,若她遭判贪污有罪确定,依2023年5月新修的《选罢法》排贪黑金条款,林宜瑾恐终身无法再参选公职。
▲台南地检署8月22日清晨谕令认错的林宜瑾以百万元交保。(镜新闻提供)
更多镜周刊报导【时事焦点】高虹安案翻版 绿委林宜瑾涉诈助理费200万元【林宜瑾涉贪内幕1】林宜瑾议员6连霸 诈领行为横跨县市合并【林宜瑾涉贪内幕2】林宜瑾弟「肉粽」如高虹安男友 因这理由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