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出庭 紧咬民进党这一大咖

新竹市长高虹安(中)担任立委期间,被控诈领助理加班费合计46万30元,台北地方法院11日首次传唤高,她否认犯罪并强调没有犯罪意图(林伟信摄)

监察院李俊俋秘书长(见图)(本报资料照片,陈怡诚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被控诈领助理加班费合计46万30元,台北地方法院11日首次传唤高,她否认犯罪并强调没有犯罪意图,她说「零用金」制度是因为找现任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担任立委时的特助黄惠玟,当她当时国会办公室主任,黄女提议下沿用这制度,她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费,都有实际付出劳务,没有浮报或诈领。

高虹安被依贪污罪起诉,11日首次出庭应讯,她有备而来准备二箱资料到法庭,要证明助理都有实际加班,且相关费用流向,她没有公费私用,但检察官认为,高虹安诈领助理加班费46万多元,然然金额不高,但贪污没有最低消费,她涉犯贪污罪。

针对检方的指控,高虹安花了1个多小时一一反驳,她说立委的人事费「流用」到业务费,根据以往的法院判决,是合法且正当,况且她用个人财产支付很多办公室的开销,费用80多万元,但检察官起诉书内都没有记载。

高说,零用金不是她保管也不是她用,是办公室的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使用,况且,零用金的制度也不是她创造,是她当时的办公室主任黄惠玟以其过去在李俊俋立委办公室服务的经验,在善意提议下,在她办公室况用。

高虹安说, 她没有浮报及助理费用,检察官起诉指控她挪用办公室公费的表格,很不精确且有许多错误,很多款项她都有用自己的钱补上,但却仍被检方列在表格上,她没有犯罪,且助理的酬金及加班费都月实际提供对等劳务,没有虚报也没有造成立院损害,不该被认为是贪污。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间,将助理月薪以少报多,多报的差额须缴回。对于助理的加班费,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给的「奖金」可实际领取外,其他申报的差额,都要配合缴回给高。

高将46万30元公款,拿去买自己的双眼皮贴、卫生棉、头痛药及私人餐费等,或个人礼品、花篮、红包、咖啡机、卫生纸等办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可说遍及食衣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