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若遭法院裁定羁押 媒体人曝:宪政史案例

民众党新竹市长当选人高虹安。(资料照/陈育贤摄)

民众党新竹市长当选人高虹安,因涉诈领助理费等案件,与其男友李忠庭等人上午遭到调查局北机站约谈,预计侦询后,傍晚将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察官将依近日所搜获证据及证人证词,决定让其交保或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不过,媒体人黄扬明指出,因为有1规定的关系,法院其实没办法「直接」对高虹安进行羁押。

台北地检署今日一早就兵分多路,前往相关机构查阅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等案的相关资料,调查局干员上午10时左右,将高虹安带至北机站约谈,李忠庭也在上午11时30分左右被带去侦查,其余还有高虹安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及粉专小编王郁文,预计傍晚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

黄扬明今日在脸书表示,依《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而此案高虹安并非现行犯,且目前仍在会期中,就算检方声押,且法院也裁定羁押,但还是要经过国会同意的程序。

黄扬明提到,2020年有4位立委因涉贪案遭羁押,案发时非法定会期内,所以不用经过立法院许可就羁押,不过等到会期开始,台北地院仍向立法院进行询问,是该宪法增修条文实施后的首例,而本次法院若裁定羁押,则是首次直接在会期中发生,无疑是一起宪政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