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月大女嬰活活被餓死 查出失業狠母獨棄女在家達8天
高雄一名31岁陈姓单亲妈妈9月中将4个月大的小女儿独留在家,活活让女婴饿死,直到前天送托时,托婴中心才知道死亡,陈女8天对小女儿不闻不问,手段令人发指,桥头地检署复讯后,昨依杀人罪声押陈女获准。
据了解,陈女未婚生下两名女儿,最近因失业,5月被社会局通报为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协助租屋并提供经济补助、婴幼儿用品及托育服务,陈女携着小女儿一同入住,大女儿则与陈女母亲同住。
前天早上,陈女要将女儿送托时,却向社会局表示小女儿已经死亡,社会局随即通报救护车赶往安置租屋处,但小女儿送医后,疑因营养不良等因素丧命。
桥头地检署昨由外勤检察官梁咏钧相验,女婴身上无外伤,已死亡超过数日,体重较轻,梁同时指挥警方现场采证、调阅及查扣相关证物、手机。
据了解,陈女中秋节前夕就将女婴独留安置的租屋处,检警原以为陈女是外出工作,结果她却是回家与母亲生活,期间还出席家庭聚会,仿佛忘记女婴仍等候母亲回家,其他家人见女婴没有跟随在陈女身旁,也未起疑。
直到陈女离家8天后返回租屋处,女婴早已丧命多时,即便就医早已回天乏术,检方认为,陈女身为生母,具有照顾女婴的保证人地位,却忽略女婴需求,将她独留在家中,明显具有杀人故意。
桥检检察官梁咏钧认为陈女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原因,且有羁押必要,向桥头地院依杀人罪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因全案后续预估将依国民法官法审理,桥检并由公诉、妇幼专组合组办案小组深入追查。
高雄仁武警分局外观。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