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9旬嬤除夕燙頭髮燙到灼傷 美容院女老闆判有罪

高雄90岁阿嬷到邻居开的美容院烫发,结果因温度过高,造成阿嬷头皮多处灼伤,桥头地院判女老板无罪,高雄高分院审理后逆转,认定女老板要负过失责任,改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并审酌她赔偿和解,宣告缓刑2年。

2022年1月31日除夕上午,阿嬷在楠梓区某家美容院烫发,女老板帮阿嬷涂抹药剂后,放上蒸气头罩,结果却未注意到阿嬷皮肤较一般敏感,因烘罩的蒸气温度过高,导致阿嬷右侧头皮化学灼伤,药水还沿脸部低落,造成阿嬷右脸颜面眼眶受到化学灼伤。

除夕烫发却被药剂、蒸气灼伤,气得阿嬷对邻居女老板提告,桥头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阿嬷是在烫发后3天才就医,却未提及烫发受伤,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认定罪证不足,判决女老板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时,法官依据台湾烧伤暨伤口照护学会及医院诊断证明,认为烫发使用的药剂,可能对皮肤及眼睛造成接触性皮肤炎、水泡等副作用。

另外,烫发流程中,前10分钟若以水蒸气烘罩加热,水蒸气接触皮表温度大于摄氏50度,接触时间大约10分钟就可能会造成皮肤烫灼伤。

法官综合事证,认定阿嬷头、脸部受伤,与女老板烫发疏失有因果关系,判决拘役40天,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考量双方已用13万5千元达成和解,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