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美发师推荐「电锅烫」她惨烫伤+秃头崩溃怒告

越籍美发师推荐「电锅烫」她惨烫伤+秃头崩溃怒告。(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市茄萣区江姓妇人2021年2月到附近美发店烫发,越南籍潘姓女设计师使用电子锅为江妇烫发,未料烫发过程中因透明塑胶管未锁紧脱落致蒸气散出,导致江妇遭蒸气烫伤,左脸、左耳及左侧头皮3度烫烧、部分头皮秃头,纵接受重建或植发手术,仍无法完全恢复,案经江妇提告,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潘女犯后未赔偿,依过失重伤害判她7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高雄市茄萣区一家理发院越南籍潘姓设计师,于去年2月2日上午11时许,在店内为顾客江姓妇人提供烫发服务时,推荐江妇使用越南流行的电锅烫,使用电子锅、透明塑胶管、发卷等器具,以电子锅所产生蒸气经由透明塑胶管导热,以此加热发卷之方式为江姓妇人烫发。

江姓妇人在烫发过程中,因电子锅透明塑胶管未锁紧脱落导致蒸气散出,经江妇反应灼热不适后,潘女仅关掉电子锅,而未立即拔除她头上的透明塑胶管,致江妇人遭蒸气烫伤,而受有左脸、左耳及左侧头皮烧烫伤合并皮下组织感染,并造成头皮、左脸、左耳廓3度烧烫伤(占体表面积约2%),导致部分左耳耳廓畸型及部分头皮秃头,纵接受重建或植发手术,仍无法完全恢复,已达于身体难治之重伤害。

事后江妇提告并求偿106万元,桥头地检署侦查后依过失重伤害起诉潘女,全案经桥头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潘女为江姓妇人烫发服务时,仍未善尽使用合格烫发器具及避免告诉人烫伤之注意义务,导致江姓妇人重伤害,惟念其犯后坦承犯行之态度,但未赔偿,衡量被告过失情节及被害人所受重伤害,依过失重伤害判她7个月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