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保母虐婴否认犯行 检求重刑

50岁王姓保母涉嫌虐5个月大的男婴,高雄地检署于9日侦查终结,依妨害幼童发育、重伤害、伤害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1名5个月大男婴疑遭施虐,紧急送医急救,但因头部受伤严重,面临肢体偏瘫无力等重伤害,50岁王姓保母涉嫌重大。高雄地检署9日侦查终结,审酌王女至今仍否认犯案,依妨害幼童发育、重伤害、伤害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今年3月4日,男婴父母将才出生5个月大的男婴,送托于领有合格登记的王姓保母照顾,未料,3月7日男婴左大腿便出现瘀青,王女也不断抱怨,甚至还曾表示:「不要让我失望到想退货」;4月2日,男婴右上眼皮出现瘀青,同月10日,男婴母亲接到王女电话表示,婴儿「怪怪的」,赶抵保母家时发现男婴已意识不清,送医后发现右侧颅骨多处骨折、双侧视网膜出血、严重脑水肿,院方怀疑不单纯,立刻通报。

经检方讯问,认王女涉嫌重大,除有串供灭证之虞,因仍有其他幼儿托育中,有反复实施犯罪之虞,于4月12日向法院声押获准。

全案9日侦查终结,检方指出,4月10日下午,因年仅5个月大被害男婴哭闹,王女深感不耐,竟猛力摇晃婴儿,过程中男婴头部撞击坚硬物品,导致受有急性硬脑膜下出血合并颅骨骨折、双侧视网膜出血等伤害,且因头部受伤严重,肢体偏瘫无力,另外,双侧视网膜也有弥漫性出血,对视力影响目前仍无法判定,均需接受漫长观察及复建治疗。

检察官审酌王女犯后否认犯行且态度不佳,身为专业保母,未能善待受托婴儿,仅因男婴哭闹即施加暴力,恶性重大,依妨害幼童发育、重伤害、伤害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彰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