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车开一半「全裸下车走8分钟」 路人看傻报警下场惨

高雄路上「露鸟」行走吓坏路人辩:「看到人就会遮住」,遭判拘役30天。(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日前车子开到一半,突然全裸下车行走8分钟,隔天又到某道路「露鸟」行走,事后吃下公然猥亵罪官司,遭高雄地院判处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将缴交3万元罚锾。

据了解,林男先是在高雄某路段将车停下后,露出下半身在该处来回行走大约8分钟后,然后当做没事驾车离去,隔天再次到某道路慢车道,裸体下半身在该处来回走动,路人见状全看傻,赶忙报警处理。

林男被捕后坦承不讳,但辩称「看到有人就会用双手遮蔽下体」,并非故意露给人看,但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截图等后认为,林男马路上公然裸露下体,并非在人烟稀少稳密处,且行走近数分钟,不采信其说词,认定猥亵犯行。

法丘官审结后认为,林男此举已经破坏社会秩序,并吓到目击路人,显然欠缺尊重他人之观念,念及他无前科,经济状况、犯罪目的与犯后态度良好,依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一日折算新台币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