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國中老師不滿分手「持槍攻擊女同事」 校方決議開除
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高雄市小港区某国中上个月发生校内老师与同事交往后分手,男方事后因感情纠纷,竟持手枪与电击棒攻击女方,警方当下将人逮捕;校方事后决议不续聘该名男老师,女方身体虽无大碍,但受到惊吓仍在静养;据了解双方年约30岁,交往仅3个月就分手,目前检方已侦办此案。
该名年约30岁的黄姓代理老师去年到校任职后,与另名年龄相仿的校内乐团刘姓代理女老师交往近3个月,2人因感情纠纷分手后,黄男今年6月中旬趁着放学时间持手枪与电击棒闯入地下室攻击刘女,刘女见状报警、身体无大碍,黄男被捕后今年8月遭校方教评会决议不续聘,目前检方已受理此案侦办中。
当下刘女受到很大惊吓,身体也因争执有多处瘀青,暑假期间已在家静养、平复情绪;据了解刘姓女老师已在该校任职多年,平日表现良好,校方考量双方因私人感情因素发生纠纷,未影响工作领域,且黄女并无其他明确违反教师准则的具体事证,依客观事实评断下,仍续聘对方,强调「一切依在校表现评断、就事论事」。
不过刘姓男子的友人私下表示,黄男与刘女已论及婚嫁,称男方有冲动举动有原因,「请查明他们为什么分手?黄XX为什么会做如此激烈攻击?这跟刘XX处理异性交友方法有关,她又是个怎样的人?」认为女方继续在校任职,校方决定有失公允。该校校长解释,女方在教学领域上没有违反教师准则的具体行为,校方已将此事提报教育局,若情节重大将决议永久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