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網友誘9歲女童拍洗澡片 竟加她同學IG傳看欣賞

高雄王姓男子在网路结识年仅9岁的女童,王男要求女童拍洗澡的画面给他看,王男收到后竟把影片传给女童的同学欣赏,影片外流后女童向父母求援、报警,高雄地院法官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王男徒刑2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姓男子去年1月透过IG认识9岁女童,两人聊了一阵子后,王男请女童洗澡时拍下影片给他观赏,女童反要求王男也拍影片给她,两人便互相拍下裸体影片传给对方欣赏。

不料王男事后透过女童的IG好友,结识女方同学,竟把持有的私密影片传给女童的同学欣赏,同学看到影片后急着告诉女童私密影片外流。

事后女童父母得知爱女遭王男诱拍私密影片,带着女儿报案,王男也被检方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侦结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并花钱和女童的爸妈和解,爸妈希望本案赶快结束,同意和解条件,让女童不用再出庭。

法官认为,王男只是为了满足自身性欲,竟利用女童判断能力不足的身心状态,在网路上要求她自拍性影像后传送予他,已严重影响女童身心之健全发展,事后虽然双方已达成和解,但客观上显然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并无情堪悯恕,不同意减刑,依制造和散布儿童性影像两罪,判徒刑2年2月,可上诉。

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