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骗小五女童自己13岁 引诱她拍半裸照分享 狼男惨了

3年前黄姓男子在网路上认识一名就读国小5年级的女生,诱骗拍照猥亵照片并传送给他,台湾高等法院判刑3年。(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黄姓男子在网路上认识一名就读国小5年级的女生,他当时已年满19岁却向对方谎称自己13岁,与少女年龄相差无几,使她放松戒心,被他诱骗拍照猥亵照片并传送给他,台湾高等法院依引诱使儿童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可上诉。

黄姓男子在2020年2月透过脸书结识一名就读国小5年级、未满12岁的女童,他以LINE传送文字讯息,引诱她自行拍摄裸露上半身或仅着内衣之猥亵行为数位照片,她因而拍摄猥亵行为之数位照片共43张传送予被告。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及高院二审审酌黄男为满足自身欲望,引诱女童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造成她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之不良影响,并考量黄男犯后犯行坦承不讳之犯后态度,判处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