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男诱奸11岁女!恋童恶狼骗拍私密照 还揪酸民诬她设局仙人跳
图、文/镜周刊
6月5日,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针对一起国小女童遭性侵案召开侦查庭,传唤女童母亲说明,她指控一名38岁、有恋童癖的李姓男子,诱奸她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因李男是透过网路「猎童」,检警正扩大追查是否还有其他的女童受害。
▲乐乐的母亲(图)提到女儿遭诱奸,十分自责,还忍不住哽咽。(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乐乐的妈妈向本刊投诉时,提到女儿被诱奸一事,不断哽咽,十分自责没有保护好女儿,才会让李男有机可趁,把女儿当泄欲工具。
李男与乐乐发生关系后,乐乐的妈妈也开始发现女儿的行为举止有异,例如「洗澡时间越来越长」「长时间盯着手机」、「出外买东西的时间变久」。直到3月初,乐乐的妈妈才意外在女儿手机里,发现许多胸部、私处的自拍照片,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都是李男要求乐乐传给他的。
乐乐向妈妈坦承,她与李男发生多次性关系,其中几次还是李男趁乐乐家人不在,侵门踏户到她家中发生关系,事后李男还带着她去买避孕药。更离谱的是,李男甚至还会趁着乐乐外出倒垃圾、买东西等特定时间,在她家附近守候,把她带到住家顶楼或楼梯间发生性关系。
38岁的李姓男子,利用孩童心智年龄不成熟,屡屡诱骗11岁幼女乐乐(化名)与之发生关系,经乐乐母亲趁着乐乐掉手机时,发现手机内竟有多张女儿的裸照,这起事件才曝光,乐乐母亲也连忙提告。
提告3个月后,李男还是三不五时出现在乐乐生活圈,乐乐爸妈都快被逼疯了,不久之后,李男又借故约乐乐离家,乐乐的妈妈忍无可忍,再度到警局控告李男略诱未成年少女。
李男被告恼羞成怒,以自己被乐乐的亲友殴打为由,也对乐乐的爸妈及亲友提出伤害、妨害自由、恐吓取财等告诉。乐乐听闻后询问李男为何提告?李男则恶狠狠地说:「妳爸妈要告我,我也要反告,让妳爸妈一起被关!」
此外,李男还开了一个脸书假帐号反击,把自己与乐乐的亲密合照、乐乐妹妹的照片公布在脸书上,乐乐意外从脸书私讯发现,李男也用同样的手法与其他女童来往,才知道他的甜言蜜语其实都是谎言,也终于死心,封锁李男,从此不再联系。
不过,恶梦还没结束。李男最近还把他与乐乐的对话截图放上网路,部分网友不明所以,竟然指责乐乐设局仙人跳,导致乐乐身心俱疲、嚎啕大哭,更一直反复地说着:「我会被他们逼死!」乐乐的家人除了心疼外,也怕李男会做出疯狂的举动,痛批李男已经快把他们全家逼疯了,更不解为何台湾会有法律空窗期?
针对恋童恶狼不断纠缠,律师蔡政峰建议家长,除了报警,也应尽快把恶狼持续与女童发生性行为的证据,如验伤单或对话截图交给地检署,检察官才能在第一时间,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以恶狼有反复实施之虞,严重影响女童身心发展等理由,对恶狼进行预防性羁押。
另外,若符合《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规定,检警也可在24小时内,将女童交由县市主管机关保护或紧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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