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急男想爱爱女友不肯 怒拍她半空裸照下场惨了

1名男子因不满和女友求欢遭拒,竟拿起手机偷拍其洗完澡后裸露上身之照片。(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猴急年轻男阿勇(化名),和女友交往多时后,某日他性欲大发向女友求欢,但女友始终不肯跟他上床,长期累积心生不满,109年12月某日,女友在住处洗完澡后,阿勇竟然拿起手机,拍下女友裸露上身裸照,引起女友不满,双方发生肢体口角冲突,造成女友身上多处擦伤及挫伤,她一怒下提告,法官审理后依伤害罪判有期徒刑2月。

根据判决,住在新竹市的阿勇,因为与女友求欢遭拒,竟趁女友洗完澡后,拿起手机拍摄女友赤裸上身的照片,不顾女方之阻挡拒绝,双方进行推挤拉扯后,该男子将女方压倒在墙上并导致其头部有明显外伤,枕部挫伤、右颈与后颈挫伤及擦伤、背部挫伤、右肩挫伤、右肘右前臂挫伤并擦伤、左肘挫伤并擦伤、左小腿挫伤等伤害,并已强暴方式不断的朝女友拍摄裸露之照片,吓得女友报警提告。

判决书指出,阿勇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106年时就因公共危险案件,遭判有期徒刑3月,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判有期徒刑3月,及妨害自由案,判有期徒刑5月,故法官认为阿勇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之5 年以内,故意再犯和前案相似之妨害自由案,认为应该加重其最低本刑但考量阿勇已与女友和好,且也支付2万和解金,因此判有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