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想玩交换伴侣 偷拍女友裸照给网友「验货」下场惨了

淫男想玩交换伴侣,偷拍女友裸照给网友「验货」,下场惨了。(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小玉(化名)为了和网友交换伴侣发生性行为,竟趁女友躺在饭店榻榻米上休息时,偷拍女友全裸及下体特写照,并传给网友「验货」,女友发现后愤而报警提告。法官依犯散布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内容罪,判处小玉有期徒刑3月,他不服提起上诉,高院改判其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小玉为邀约某特定网友与其交换伴侣发生性行为,竟未得女友同意,在前年10月某日,趁女友因精神倦怠躺卧在饭店房间塌塌米上,持手机俯身于女友腿间,拍摄其自下巴以下之全裸及下体等身体隐私部位照片。拍照后,女友虽觉察有异,但小玉仅敷衍告称拍照留念而已。女友在同日下午趁小玉睡觉之际,查看他的通讯纪录,发觉小玉竟将照片传送给某特定网友观看,气得报警提告。

小玉辩称,在与女友去旅馆前一个星期,曾询问过她可否接受交换伴侣,她说要看对方的照片,也口头同意给他拍照;本次拍照时他虽没有征得女友同意,但拍照当下女友也没有拒绝,所以才认为女友并没有反对的意思,默认同意他拍照,况照片也无法辨别出是何人。

法官认为小玉纵曾空泛询问女友拍照一事,然双方就拍照之地点、内容并无合意,无从推认女方已有同意被拍,且小玉自陈其传送照片前未再询问过女友,亦可证其是在未得女友同意之情形下散布照片,故依犯散布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内容罪,判处小玉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

小玉不服提起上诉,高院认为他仅将照片传送予特定1位网友,并不构成「散布」,依犯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改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