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网友交往不成互告 他偷拍笔录传给女方闺蜜惨了
一对男女网友见面后交恶互告,男网友到警局作笔录时偷拍对方资料传给女方的好友,遭告妨害个资法求偿100万,最后判3万,男方上诉台南地院遭驳回。(程炳璋摄)
张姓男子与郭姓女子2018年透过网路PTT(批踢踢实业坊论坛网站)认识,见面后交往不成,彼此反在网路上迭起争端,互告妨害名誉,张男赴警局侦查队制作笔录时,趁隙偷拍郭女案件资料传给郭女的邱姓好友,要邱女转告「提醒」对方出庭,遭告违反个资法,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郭女民事求偿百万,台南简易庭4月判罚3万,张男上诉台南地院近日遭驳回,维持原判。
张男与郭女2018年5月透过PTT认识,当年6月2度约在台北市见面,郭女不久后就请人在PTT男女版上发文「这是1篇被重郁男骚扰的求助文」随后引发2人之间连串争执,互相提告妨害名誉,关系迅速交恶。
张男2018年12月到台南市警2分局侦查队制作笔录时,趁侦查员离座列印文件之际,以手机偷拍桌上有郭女照片的文件资料,事后发给两人的共同好友邱姓女子,邱女告知郭女后,郭女再对张男提告违反个资法,附带民事求偿100万。
张男违反个资法最后遭判4个月得易科罚金,郭女主张因此事造成自己忧郁症复发,之间支出的医药费、休养费、交通费加上精神抚慰金,共求偿100万元。
台南简易庭法官认为张女早在2018年5月即在精神科就医,事件发生前还有自杀未遂纪录,可见在事件发生前即已罹患忧郁症,无法证明忧郁症与张男所拍照片有关,4月判赔3万元。张男仍上诉台南地院,7月辩论终结,法官8月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