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球棒队「6打1」还开车冲撞 因「这动作」逃过杀人罪

高雄陈姓男子与另名在酒店消费的陈姓男子发生冲突,陈男辩称车子快靠近酒客陈男时就煞停了,没有要置他于死地的意思,因此高雄地院将此杀人未遂罪以不受理结案。(杨舒婷摄)

高雄2021年4月3日时,陈姓男子与另名在酒店消费的陈姓男子发生冲突,陈男气愤难消下找来5名同伙「支援输赢」,一路持球棒将另名陈姓酒客追打进附近的超商内,陈男还试图开车冲撞酒客陈男。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辩称车子快靠近酒客陈男时就煞停了,没有要置他于死地的意思,因此高雄地院将此杀人未遂罪以不受理结案。

陈男与另名陈姓酒客在「168酒店」楼下发生冲突,陈男气不过,找来友人想要给陈姓酒客一顿教训,一行人先是开车撞击陈姓酒客,又持球棒追打陈姓酒客,打到陈姓酒客逃到超商内躲避,一行人打到直到旁人制止才罢手。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辩称,自己只是想给对方教训,而且开车冲撞的时候,在快撞到陈姓酒客时就停下来了,而且再次起步时速度也相当缓慢,并没有想至陈姓酒客致死的意图。

法官认为,当时要冲撞陈姓酒客时的确有「紧急煞停」,而再度起步时,是「略为加速」的状态冲撞告诉人;且陈姓酒客也表示,自己身上的伤痕应来自球棒殴打所致,因此以不受理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