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高雄男撞死婦人 這原因逃掉過失致死罪

高雄凤山尤姓男子2年前骑车接近澄清路与中山西路口时,未礼让行人放慢车速,直接撞上正闯红灯穿越斑马线的陈姓妇人,陈妇当场因头部重创倒地不起,13天后伤重不治;由于法医相验发现,陈妇死因除车祸外,无法排除「肝硬化」导致死亡的可能,让尤男逃过过失致死罪,法院依尤男未礼让行人犯过失伤害罪,判刑7月。

判决指出,案发在2021年2月25日晚间8时许,当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并应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依当时天候晴、夜间有照明、柏油路面干燥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等情况,尤男若行车速度不超过50公里或预知接近路口,暂停礼让行人,应较无疏忽造成冲撞陈妇致死的可能。

尤男对警供称,当时发现陈妇穿越斑马线时,已来不及煞车闪避,以至于当场人车倒地,陈妇的腹部、首部,当时撞击到尤机车右方后照镜;据悉,当时现场有民众目击整起撞车过程,当下立即报警,而警方比对监视器影像,发现尤男紧急煞车,地上还出现火光痕迹,认定尤男所言不假,怎料,尤事后却狡辩翻供。

法医复验解剖发现,陈妇除因脑伤住院,发生大量血栓塞,又发生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大量出血死亡,但陈妇本身有「肝硬化」疾病,无法排除同为致死原因,因此,无法单以车祸过失致死向尤男定罪。

高雄地院法官审酌,尤男犯后否认犯行,甚至一再饰词狡辩,增加被害人家属反复到庭所生之情感伤害及不便,法官审酌,尤男犯后态度不佳,难认悔悟,因此不予以缓刑宣告,并依过失伤害罪,将尤男判刑7月。

高雄尤姓机车骑士未礼让行人,造成妇人伤重死亡(示意图)。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