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行人疑闯红灯遭撞抢救不治 公车驾驶遭过失致死罪侦办

台中市60岁林姓司机13日晚间6时50分驾驶市区公车载客,行经龙井区台湾大道五段与都会南路口,撞上疑似闯红灯的65岁游姓男子,游男14日传出抢救不治身亡;警方报请检察官相验并依过失致死罪侦办。(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60岁林姓司机13日晚间6时50分驾驶市区公车载客,行经龙井区台湾大道五段与都会南路口,撞上疑似闯红灯的65岁游姓男子,游男14日传出抢救不治身亡;警方报请检察官相验并依过失致死罪侦办。(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60岁林姓司机13日晚间6时50分驾驶市区公车载客,行经龙井区台湾大道五段与都会南路口,撞上疑似闯红灯的65岁游姓男子,游男14日传出抢救不治身亡。警方报请检察官相验并依过失致死罪侦办,待检察官裁示。交通局也说,事发经过与责任归属由检察官进一步厘清。

事故发生于13日晚间6时50分,林姓司机驾驶公车沿台湾大道五段公车专用车道往沙鹿方向直行,游男则沿都会南街东侧行人穿越道步行。不料,游男疑似闯红灯穿越台湾大道,遭公车撞上,当场OHCA送往中港澄清医院抢救并转加护病房照护,并于14日上午7时30分传出不治身亡。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第2项指出「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虽疑似游男闯红灯酿祸,警方已报请检察官相验并依过失致死罪侦办,待检察官裁示,相关肇事原因和责任尚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交通局表示,对此不幸事件发生经过与责任归属,将由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厘清。

台中市警察局乌日分局呼吁,驾驶人行经交岔路口时,请务必减速慢行并礼让行人;另行人通过马路时,务必遵守标志标线号志管制,并落实停看听快步通过路口,以共同保护您我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