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調處工作費核銷不實 涉案14調查官複訊後全請回

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某独立据点,传出调查官业务工作费核销不实,雄检31日指挥廉政署、调查局南机站约谈20名调查官,其中14人列被告、6人为证人,连已外派至独立据点的主管都被传唤,雄检晚间复讯后,涉案14人全数请回。

调查局外勤据点为经营辖区,各据点每名调查官每月都有4500元工作费,且按月可浮动调整,用来核销送礼、请客吃饭或电话费帐单等开销。

但各独立处站对于工作费运用各有不同,以高雄市调查处来说,为鼓励调查官积极经营据点,工作费为3500元,剩余1000元则用作「公积金」,发给该月绩效良好的调查官用以鼓励。

不过,因绩效评分都要等到隔月,等到奖金下来,最少都要2个月才能核拨,核拨前工作费都由自己垫付,若下月核拨奖金多,但该月核销单据不足,变成需持其他同事发票核销费用,这也是许多单位「不能说的秘密」。

据了解,该站有调查官自认该核销作法不正确,向政风等多个单位检举,调查局自清后,由雄检主任检察官林志祐、检察官甘若苹指挥侦办,今未发动搜索,仅以传唤方式要涉案调查官说明。

全案经雄检复讯后,31日深夜将列为被告的14名调查官请回候传,是否涉及不法,仍待检察官厘清。

该据点先前就曾有干部遭人检举工作费核销问题,该干部与检举人「纠缠」长达4年,后来决定请调至外单位远离风暴核心,如今又传有工作费核销问题多人遭约谈,内部人直指是该处站长年内斗所致。

调查局今下午回应,若经查确有不法情事,将视案情及依检察官侦查结果,召开考绩委员会从严议处,绝不姑息护短。要求全体调查人员「正人必先正己」,于积极访联拓展工作关系相关费用支出,必须恪遵法令,依规定核实报销,绝不可贪图便利便宜行事。

高雄地检署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