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官兵称首长秘书为“大秘”,军报发声

10月27日,《解放军报》要闻版“强军论坛”专栏发表《带头纠治各种非规范称呼》一文,作者为胡帅、魏高杰。文章指出,作者在基层走访时听见一些非规范称呼,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予以纠正。

文章表示,据调查,军队人员称呼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正职称副职、以实职称虚职、任意简化全称、随意删减语素、江湖气十足等方面。

文章提出,各级应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条令条例的相关内容,强化条令意识,规范言行举止。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纠治各种非规范称呼,杜绝滥用绰号和江湖习气。

解放军报报道截图

以下为全文:

笔者在基层部队走访,时常听到官兵之间一些不符规定、不合时宜的称呼。比如,不管老兵是不是班长,新兵都叫其“班长”;个别官兵把首长秘书称为“大秘”,把上级机关参谋人员称为“高参”,等等。对这些非规范称呼,我们不能一笑了之、漠然置之,而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予以纠正。

开国将军李天佑被任命为广州军区代司令员后,一些人称其为“李司令员”。李天佑没有欣然接受,而是在一次会议上郑重说道:“这样的称呼不恰当,不符合中央任命我的职务。请同志们注意!中央军委只任命我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今后大家最好叫我李天佑同志,或李副司令员。”这种拒绝“高帽”的做法,体现的是共产党员、革命军人应有的好作风、好样子。

据调查,军队人员称呼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正职称副职,如称副团长为团长等;二是以实职称虚职,如称团职参谋为“处长”等;三是任意简化全称,如称“王处长”为“王处”、“林大队长”为“林大”等;四是随意删减语素,如把司令员称“司令”、把助理员称“助理”等;五是江湖气十足,如称领导为“老大”“老板”,称同事为“哥们”“兄弟”,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称呼,有的用当面抬高对方来体现尊重之情,有的用称兄道弟来体现战友之谊,还有的用简称或昵称来体现亲近之意。这些要么显得不庄重不严肃,要么容易助长庸俗之风,腐蚀官兵间的纯洁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五章明确规定,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这些关于称呼的规定,既涉及职责分工的问题,也有分级指挥、按级负责的考量,是很严肃的事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称呼看似小事,实则不然。军人之间的称呼要规范,不但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军队的特定性质所决定的。军队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称呼规范化是军队严密组织、统一步调、维护和提高战斗力所必需的。试想,不论是班长还是老兵都叫“班长”,不论是正职还是副职都以正职相称,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还不乱成一锅粥?

共产党人以及所领导的军队是最讲纪律的,规范称呼实际上就是严格嘴上的纪律。为此,各级应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条令条例的相关内容,强化条令意识,规范言行举止,时刻提醒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军人、第一职责是练兵备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纠治各种非规范称呼,杜绝滥用绰号和江湖习气,巩固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切实维护军队和军人良好形象。

来源 |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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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涉嫌破坏军婚罪,被南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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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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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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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