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至全国,指数基金、国债纳入投资产品目录

南都讯 记者赵唯佳 据证监会12月12日消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于12月15日起全面推广至全国,证监会将首批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

此前,仅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属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同时,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也局限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

据悉,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于12月15日起推广至全国。《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证监会及时优化产品供给,将首批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目录。证监会12日表示,个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有利于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助力长期保值增值。公募基金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代表,目前已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6万亿元,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目前,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封闭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途径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