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骚新法将上路 警办讲习守护您我人身安全

因应「跟踪骚扰防制法」上路,太平警分局于近日邀请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洪淑姿讲授新法之释义及应侦查作为。(台中市太平警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跟踪骚扰防制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上路,为加强保障当事人人身安全,太平警分局于近日邀请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洪淑姿讲授新法之释义及应侦查作为,将最新的法令及相关处置作为,让第一线基层员警了解,透过即时之防制作为,以保障民众私领域的安全。

「跟踪骚扰防制法」110年11月19日三读通过,并将于111年6月1日上路实施。行为人如有监视、跟踪、盯梢、守候、威胁、辱骂、以电子通讯、网路干扰、要求约会或其他追求行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响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都有触法之虞。

太平警分局29日起特别邀请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洪淑姿至分局针对各级干部及基层员警分5梯次讲授「跟踪骚扰防制法释义暨侦查作?应注意事项」之教育训练课程,针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八类行为之法定构成要件,以近期社会瞩目案例逐一释义。

如果涉及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实行跟踪骚扰行为,甚至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还有纳入预防性羁押之规定,当有事实足认行为人有反复实行之虞,可以在必要时予以羁押。

太平分局表示,「跟踪骚扰防制法」上路后,对特定被害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八大类行为,都有违反刑责的规定,希冀有效即时遏止跟踪骚扰行为,提供被害人更完整的保护,让民众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