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安意外真的无能为力?

(图/本报系资料照)

日前云林斗六一天发生两起工安意外,一家资源回收场的女员工跌落宝特瓶绞碎打包机,绞成肉酱惨死;另一家水泥预拌厂的男性移工遭活埋,幸好被救出医治。两件工安意外原因雷同,都因员工未按规定先停机再检查。

就在云林事故的前两天,台中市也发生两位建筑工人在不同工地坠楼致死事件。在台湾缺工严重,各种工地进用越来越多?非熟练劳工?之下,工安事件不仅难以有效控制,反可能益发恶化,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更加用心。

事实上,因建筑意外频传,劳动部将今年订为「营造业坠落打击年」,要将建筑业坠楼死亡人数控制于68人内;但上半年已达40人,目标很难达成。40人中竟有37人根本未接受劳工安全卫生教育,应是完全没有「危险意识」所致。劳动部统计,台湾建筑劳工坠落致死率高达6到7成,高于英国、新加坡、韩国等国。职安署为督促业者加强工安管理,将以加强劳检、加大裁罚和停工强度应对。

事实上,工安意外虽死亡数目不算大(去年300人),但造成的各种损失极大。劳动部推估,去年损失的工作天数达80万天,造成失能伤害者1.4万人次,职灾保险给付为76亿元,直接和间接损失380亿元。但亲友感受的永久伤痛,可能还没有列入推估。因此,如何有效减少工灾,理当是业者和政府都重视的事。但为何「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相信主因是台湾罚则太轻所致。看看美国在1970年代如何处理工安,应可获得一些灵感。

美国1970年在劳工部设立「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设定四种不同程度的违反安全标准,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根据国家经济局(NBER)研究,因检查违规而受罚企业,后续几年发生工安事故的机会显著减少22%。而未导致处罚的工安检查,对事故减少完全无效果。研究也显示,无经验工人较易产生意外,故「劳工流动率」高的产业必须进行更高的工安检查;因此,工安教育和训练极为重要。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2条第1项,「雇主对劳工应施以从事工作与预防灾变所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及训练」,但在45条对违反者之处罚,竟然只有区区3~15万元。请问,有多少业主会将工安教育和训练当一回事?

看看美国司法界如何对业主的漫不经心做出回应。1984年,加州最高法院对建筑意外宣布,业主可因此而被判「杀人罪」(manslaughter)。隔年,伊利诺州库克郡巡回法官以「杀人罪」控告某公司三位领导:「刻意使员工处于致命的工作环境」。

人命关天,劳动部和司法部门都该加油了。

(作者为华梵大学特聘教授、中华货币金融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