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當不了不淹水的神

拜读昨天魏国彦教授「淹水,怪雨还是怪河?」一文,雨跟河都是自然形成的产物,若无人类活动,水淹得再深,造成湖泊也无妨。淹水,不怪雨或河,造成水灾,有生命财产损失,当然要怪人,尤其是水利工程师。

古文明濒河发展。濒河,就是与河争地,就要遭受水灾风险。欧美某些地区不管是让道于天,还是还河于地,总要匀得出地方让,地窄人稠的台湾能够吗?排水标准已不符需要,但都市寸土寸金,扩大排水断面都极为困难,何况让道?只有利用滞洪池来滞蓄洪水,以及利用分洪措施来降减灾害。

利用数十年雨量纪录来推估百年重现期洪水,确实有问题。但这是基于雨量值的机率分布而科学推估的结果,舍此之外,也无他法。但即使有百年资料就能准确推估未来百年重现期洪水?恐也未必。莫拉克台风改写雨量纪录,工程界有人将其列入「离群值」,不敢列入水文频率分析,否则原规画的堤防、水库、桥梁等构造物都达不到原保护标准。若将莫拉克、凯米资料都纳入频率分析,短短十五年就有二次超大豪雨,则百年重现期的水利系统设计会是何巨大怪兽?工程界不能将雨量超大的事实视而不见,但难道要一直更新资料,追逐可能一直增加的雨量,一再改建各种水利构造物?

过去都市周边都是农田,让农田淹个一、二天,损失不大,现在城市周边都高度发展,已缺乏此种「以田为壑」的空间,甚至农田都不允许淹水。都市因排水设施固定,难以扩充,但民众对积水二、三十公分却也难以忍受,大家对治水的要求较之过去也显著提高。

水利工程有重现期的考虑,是着眼工程经济。重现期再高,还是有风险。但居民并无此种概念,住家淹水就会抗议是二等公民,淡水河是二百年重现期,南部至少也要百年,否则就是「重北轻南」,也不管是否与河争地或地处低洼,是否符合效益。民主社会选票至上,即使从专业观点,某些治水并不必要,但面对民众,能对偶尔的积淹水满不在乎、认定是有限设计下的必然?还是该说大话,承诺治水后不再淹水?

水利工程师也是人,所依恃的工具是局限的科学,面对逐渐失控的水文条件,所能使用的是有限经费与时间,达到的结果还是有限的保护,当不了能满足各地都不淹水的神。

山陀儿台风来袭,大家皮要绷紧些。但即使淹水,不怪雨、不怪河,骂工程师准没错。